| 1前言
1.1檢測是指對車輛事故、車況、故障全車在不拆解車輛部件的情況下進行檢測,反映不拆解條件下的車輛狀況。
1.2檢測不對零件更換后是原廠件還是副廠件進行鑒定。
2事故車定義
2.1骨架異常定義:發生過嚴重的碰撞,導致車體骨架部分受到嚴重損傷,即使經過鈑金修復或者更換修理仍然存在行駛安全的車輛。
2.2水泡車定義:水位超過輪胎上沿,駕駛室內水位淹至座椅平面以上,并導致部分電子元件需要更換或已經更換,已影響到車輛機械及電器系統的安全使用。
2.3火燒車定義:由于機械,電器,油路,事故造成車輛局部或整體燃燒后修復的車輛,并且發動機,變速箱等總成和車身結構件出現大面積火燒痕跡,即使經過鈑金修復或者更換修復仍然給車輛的安全行駛帶來隱患的車輛。
3檢測范圍
九座以下乘用車。
4檢測項目
4.1啟動:檢查發動機能否順利啟動,儀表警示燈無報警,發動機怠速平穩無異響,加油門響應順暢,排氣排煙正常。
4.2 路試:檢查轉向系統、變速箱、離合器、行駛系、傳動系、制動系,無條件測試報告標注條件所限無法檢測。
4.3 內飾與電器:檢查駕駛艙儀表中控所有功能,車內飾板座椅功能與缺陷,檢查水泡和過火痕跡。
4.4 燈光功能:檢查車內和車外所有燈光功能。
4.5 底盤:檢測懸掛、輪胎、制動盤片、前后防撞梁縱梁(可視)。
4.6 車身外觀:檢查油漆修復和鈑金修復,玻璃拆裝更換痕跡,根據測量漆膜厚度數值變化按照邏輯方法按流程按規范檢測事故撞擊程度。檢查車身外觀缺陷、檢查車身覆蓋件、加強件、結構件損傷程度判斷事故。
4.7發動機艙:檢測OBD讀取故障碼,檢查四油三液,檢查機艙縱梁,檢查發動機滲漏、拆裝、拆解、異響等缺陷。
4.8水泡車:檢查機艙、駕駛艙、后尾箱水泡痕跡、水泡程度,判斷是否為水泡車。
4.9 火燒車:檢查機艙、駕駛艙、后尾箱、線束、飾板、死角熏黑、碳化、熔化、大面積更換現象,判斷過火程度。 |